医疗事故鉴定流程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其回避:
【资料图】
(1)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3.一方当事人可以不超过3人参加鉴定,律师可以作为代理人参加鉴定。
4.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提起鉴定的当事人应当向医学会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重要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
2.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3.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4.会诊意见;
5.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6.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
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进行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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