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2月16日晚间,深交所官网发文称,据上市委员会审核意见,深交所决定不同意德奥通航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据了解,因德奥通航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德奥通航股票自2019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2020年7月,德奥通航向深交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并获受理。
2022年2月8日,德奥通航披露《关于收到保荐机构终止恢复上市保荐通知函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恢复上市保荐机构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表示,有充分理由认为德奥通航已不具备恢复上市的条件,不再为公司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
2022年2月14日,深交所第十届上市委员会召开第383次工作会议,对德奥通航股票恢复上市申请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4.1条规定,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申请其股票恢复上市,应当由保荐人保荐;第14.2.6条规定,保荐人应当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就公司是否具备恢复上市条件出具恢复上市保荐书;根据公司2022年2月8日的公告,联储证券不再为公司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因此,德奥通航不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4.1条、第14.2.1条、第14.2.6条关于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规定,上市委员会未通过公司恢复上市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