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要收购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持股,然而亏损且净资产为负的标的公司却估值16亿元,投资者的权益可能受到严重威胁,若收购后爆雷,这个责任应该谁来负?
拟购标的已经是惠泰医疗子公司,业绩亏损且净资产为负值,即使是销售收入也少得可怜。但就是这样一家公司,却被估值超过16亿元,然后上市公司还要按照这个估值去买9名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是这个子公司有什么特别过人之处,还是上市公司过于慷慨,再或者这9名自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联系?总之,在本栏看来,过往很多上市公司和自然人或者私人公司的交易中,上市公司往往是那个高买低卖的一方,这很难说是一种巧合。
从评估估值来看,相信应该会有很多投资者和本栏一样持怀疑的态度,这个估值是否真正地公允?本栏提出一种假设,如果未来这个被评估的资产没能产生16亿元价值应产生的收益,评估机构是否需要担责?还是说评估机构拿了评估费之后,对于评估结果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三年之后这家子公司依然没有产生应有的价值,那么因此产生的巨额商誉减值最终会爆雷,上市公司的股价一定会因此而受到影响,投资者也会因此而承受投资损失,那么这个损失应该由谁来负责?是投资者买者自负,还是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赔?这个恐怕很难说清楚。
在证监会的问询中,提出了让上市公司解释这一收购的必要性。的确,就算这家子公司有许多别人没有的专利,但是上市公司已经是这家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用什么专利也不会耽误,又何必非得去购买其他股东的股权?
换句话说,真把这9名自然人放走了,未来子公司的经营会不会受到影响,谁也说不清楚。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如此高价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的做法,实在有些太过激进。如果上市公司有着充足且十分必要的理由,本栏建议上市公司要给股民做好解释工作。
如果真的是上市公司看好这个子公司,想要收购少数股东权益,那也罢了。但假如是这9名自然人股东想要高价退出,再让上市公司高价接盘,那么这个买卖就显得有点不妥,毕竟如此高价并非小数。如果真的因此引发上市公司业绩出现滑坡,对于股价产生的破坏力恐怕还不止如此。对于这样的交易,本栏建议投资者要认真研究,如果无法确定这家子公司的确具有这个价值,投资者还是应该走为上,远离这样的危险交易。毕竟好公司那么多,换一些安全点的股票买入并持有,不是坏事。(评论员 周科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