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科创板IPO撤单后,时隔近三年,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康达”)再度向A股发起冲击,不过这次选择了申报创业板。深交所官网显示,诺康达创业板IPO于近日进入已问询阶段。与前次IPO相比,诺康达本次IPO出现了一些新的关注点。
业绩较2018年下滑明显
诺康达本次IPO报告期各期归属净利润均低于公司2018年的净利水平,成为首个关注点。
据了解,诺康达第一次IPO始于2019年。上交所官网显示,公司科创板IPO于2019年4月12日获得受理,同年4月19日进入已问询阶段,于当年7月24日画上句号,全程耗时只有3个多月,终止前仅经历一轮问询。
虽然诺康达并未公布撤单的具体原因,但有媒体报道称,诺康达总经理陶秀梅曾表示,由于时间比较紧,公司科创板IPO的招股说明书写得比较粗糙。
撤单近三年后,诺康达“变道”至创业板进行IPO,公司创业板IPO于6月29日获得受理,8月22日进入已问询阶段。
纵观诺康达两版招股书,可以发现公司两次申报期间归属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财务数据显示,前次IPO期间(即2016-2018年),诺康达归属净利润不断提高,并于2018年达到7757.77万元,不过2019年诺康达净利出现骤降,并于2020年继续下滑。截至2021年,公司净利水平仍与2018年存在较大差距。
具体来看,2019-2021年,诺康达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52亿元、1.47亿元、2.14亿元;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2560.5万元、2250.1万元、5922.11万元。可以看出,即使2021年相对于2020年业绩实现快速增长,但仍未恢复到2018年时的业绩水平。
对赌失败致实控人股权被稀释
与前次IPO相比,诺康达实控人所持股权被稀释,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份由公司实控人与B轮投资者签署的对赌协议。
招股书显示,截至本次创业板IPO招股书签署之日,诺康达实控人为陈鹏、陶秀梅夫妇,合计控制诺康达36.73%股份。而在前次科创板IPO之时,陶秀梅、陈鹏夫妇合计直接、间接持股占诺康达总股本的47.18%。与前次IPO相比,诺康达实控人所持股份比例有所下降。
据了解,在诺康达前次撤单后不久,2020年初,诺康达实控人之一陈鹏就与华盖信诚、杭州险峰等B轮投资者签署协议书,约定公司若未能在2020年12月完成IPO申报工作,陈鹏应将其持有的诺康达184.68万股股份无偿转让给B轮投资者。而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如期完成,因而陈鹏的股权被稀释。
具体来看,因诺康达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IPO申报,2021年8月26日,陈鹏分别与华盖信诚、杭州险峰、上海清科、兴业亦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陈鹏将其合计持有的诺康达约184.68万股股份分别以总价1元转让给华盖信诚、杭州险峰、上海清科、兴业亦诚。
需要指出的是,此份协议签订之时,诺康达正处于净利持续下滑的阶段。前文已述,诺康达于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净利下降,在此之时,公司是否适合进行IPO申报也需要打一个问号,因此该对赌协议的合理性也被市场所质疑。
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一般而言,为了降低投资者投资风险、增强话语权等情况会出现这种约定申报IPO时间的协议,这种协议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减少投资者自身的损失。存在净利骤降的情况并不适合申报IPO,诺康达实控人在明知公司净利骤降的时候签订该协议,背后可能存在名义对赌实际补偿的情况。
募资额增逾七成
诺康达本次IPO的第三个关注点是关于公司的募投情况。与前次IPO相比,诺康达本次IPO募资额大增逾七成,且募投项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招股书显示,诺康达是一家以制剂技术为核心,以药学研究为主、临床研究为辅的综合研发服务CRO企业。目前公司依托于自主研发创新的制剂技术平台为各类制药企业、药品研发投资企业等提供药学研究及临床研究等服务,主要包括受托研发服务和自主立项研发服务。
在前次科创板IPO中,诺康达拟募资4.37亿元,投向药学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临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拟分别投入3.9亿元、0.47亿元。
而在本次创业板IPO中,诺康达募资额增加至7.5亿元,较前次IPO相比增加逾七成。募投项目方面,本次IPO募集资金将投向药物制剂技术升级及智能化生产项目、药品研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与前次IPO募投项目出现较大差异。
独立经济学家王赤坤表示,伴随着行业的发展,拟IPO企业募投项目发生变化也属于正常情况,但如果时隔时间较短公司募投项目生变则会引发市场关注,这会让公司募投项目是否审慎引发质疑。
针对公司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将采访函发送至诺康达邮箱,不过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记者 董亮 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