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资料图片)
(2023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杨维林为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决定免去:
凌志峰的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职务。
(二)
任命:
甘承会为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
免去:
韦云忠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彭情宝、黄婵娟(女)、戴声长、柳成功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钉(女)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副庭长。
免去:
何艳斌(女)、罗建勇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家杰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董坚(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雪(女)的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五)
批准:
陶建旺任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
李玲玲(女)、李海新、梁涛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春云(女)、陶建旺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志莹(女)、吴晓龙、蒋人春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潘庆韩的自治区贵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罗聪的自治区贵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