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普洱市景东县公安局深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维护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守护生态安全”理念,严格落实“森林警长”“河湖警长”工作责任,强化“县级主战、派出所主防”工作举措,做强生态警务,当好巡护员、战斗员、安全员、救助员、宣传员,打出守护绿水青山“组合拳”,持续擦亮全国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片。
当好“巡护员”
全面守护生态资源安全
【资料图】
坚持以“河长制”“林长制”护航绿水青山,以“河湖警长制+森林警长制”警务模式为抓手,建立森林警长15人、河湖警长20人,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河湖资源保护机制。
落实河湖总警长、河湖段警长、河湖片警长组织责任体系,对河湖分级分段管护,开展责任区域日常巡查,建立“三级巡查、点面结合、动静结合”的巡查长效机制,在普洱市景东林业局林场及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观测站、公益林哨所成立执勤室8个,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巡护工作,全面提升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管护力度。
通过不懈努力,景东县森林覆盖率从70.15%上升至77.01%,黑冠长臂猿数量从87群上升至104群,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有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夏季行动”以来,联合开展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护2次,开展河湖巡查3次,各派出所投入警力82人次,开展河湖片警长巡河巡查11次,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有力守护生态资源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当好“战斗员”
严打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长治机制,严格落实生态资源全时管控、全域覆盖、全环节监管,结合“雷霆2023”专项行动,明确重点、主动作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深入重点区域摸排线索,对接林草、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畅通行刑衔接渠道,规范执法保障、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深入分析案件高发的领域区域和违法犯罪规律特点,明确打击整治重点,严打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
“夏季行动”以来,与行政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3次,联合查处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件1起,查破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4起、非法狩猎案件8起、危害濒危野生动物案件1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向行政机关移送行政案件3起,发出提示函5件。
当好“安全员”
严防发生生态资源灾害
严格落实“河湖警长”“森林警长”负责制,强化生态资源灾害性事故隐患排查,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严格落实保护生态资源责任,扎实开展汛期风险隐患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召开联席会议,制定确实有效保护措施,形成保护合力,严防自然灾害对生态资源的破坏。
加强与林草部门联勤联动,开展防火期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等工作,推进封山防火、进山登记、火种收缴等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控,排查火灾隐患,压实工作责任,严防火灾发生,以“小防范”做实“大安全”,严防发生生态资源灾害。“夏季行动”以来,召开“河湖警长”“森林警长”联席会议4次,联合开展生态资源灾害性事故隐患排查4次,处理隐患3个。
当好“救助员”
做好野生动植物救护工作
始终把保护生态资源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扎实推进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动,建立情况通报、联席会议、联合救助等工作协作制度,不断强化民辅警救助野生动植物技能,及时处理群众提供的救助野生动物报警,救护受伤、病弱、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
广泛动员各类野生动植物保护社会团体、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共同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夏季行动”以来,联合开展技能培训班1期,联合救助野生动物5起。
当好“宣传员”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依托“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突出日常宣传教育,提高以案释法水平,大力开展保护生态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坚持宣传进保护区周边村寨、进校园、入社区、到基层,不断拓宽保护生态资源宣传渠道,持续加强警媒合作,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开展宣传,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守护美好家园意识。“夏季行动”以来,共开展保护生态资源普法宣传8场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受教育群众3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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