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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洋 刘晓梦)3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显示,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22年9月28日生产的国产325Li汽车,共计1辆;5月30日生产的国产i3电动汽车,共计1辆;6月28日-7月25日生产的进口i4电动汽车,共计136辆;4月8日生产的进口425i汽车,共计1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在售后更换车身域模块(BDC)时未对其设置进行复位操作,可能导致车门自动落锁功能不能正常使用。若车辆发生严重碰撞事故,未自动上锁的车门可能在车辆翻滚时打开,增加车内人员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车身域模块(BDC)数据重置,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