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21年1-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广西有10个城市位列前30位,其中柳州市排名榜首。
2021年1-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表显示,广西上榜前30位的10个城市具体排名为:柳州市(第1名)、桂林市(第3名)、河池市(第5名)、百色市(第6名)、贺州市(第7名)、来宾市(第8名)、梧州市(第11名)、崇左市(第15名)、贵港市(第17名)、南宁市(第24名)。排名后30名的城市中无广西城市。
当日,生态环境部还公布了2021年1-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据悉,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基于城市水质指数的变化程度,负值表示水环境质量变好。在排名前30位城市中,南宁市以﹣13.55%的变化程度排在第22位。
2021年1-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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