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南宁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南宁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规划》指出,南宁将全面实施防洪提升工程,使南宁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横州市、武鸣区城区和上林、马山县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
《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南宁市规划项目总投资908.03亿元,其中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程投资110.01亿元,占62.25%。其中,将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全市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南宁市第二水源工程、宾阳县水资源配置工程,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
在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将实施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维护河湖健康,使得南宁市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保持率提升到83.12%以上。《规划》将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上林县城乡一体化供水网工程,在兴宁区、西乡塘区、邕宁区、武鸣区等,建设一批农村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使得南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97%以上,规模化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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