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持引进牛羊(奶水牛)良种种质资源
■ 支持新建(扩建)牛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
■ 支持回收杂交母水牛良种扩繁
■ 支持杂交母牛(含母水牛)扩群增量
■ 支持优良牧草种植和桑枝饲料化利用
■ 支持开展牛羊疫病净化活动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蒋婕)牛羊产业是广西重要的特色产业之一,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近日,自治区印发2022年支持牛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针对当前牛羊产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先实施后奖励的方式,出台六大政策支持牛羊(水牛奶)产业发展。
支持引进牛羊(奶水牛)良种种质资源。对从国外引进高产奶水牛或利用胚胎移植技术产下高产奶水牛的养殖场户,按照不超过1万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对从区外引进良种母牛50头以上或良种母羊1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分别予以不超过2000元/头和1000元/只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新建(扩建)牛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以社会资本投资为主,当年新建(扩建)的肉牛肉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经第三方审计、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励。
支持回收杂交母水牛良种扩繁。在奶水牛主产区,对从区内外回收购买50头以上杂交母水牛进行培育并用于挤奶的养殖场户,按照不超过2000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
支持杂交母牛(含母水牛)扩群增量。在试点县市区对饲养5头(含5头)以上、500头以下杂交母牛(含母水牛)并开展牛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采取“见犊补母、先增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1500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
支持优良牧草种植和桑枝饲料化利用。对国家“粮改饲”项目覆盖不到的县市区,年种植收贮全株玉米、甜高粱等优质牧草或收贮桑枝饲料、甘蔗尾叶等农作物秸秆2000吨以上的,按照不超过60元/吨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
支持开展牛羊疫病净化活动。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实施牛羊场疫病净化工作,实行挂牌及产品标识管理,对评估合格的养殖场,颁发净化场牌匾,按照病种、畜种、养殖规模等予以不高于50万元/场的一次性奖励。
据悉,六大政策优先支持联农带农效果好、当年建设当年投产的项目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同时,近期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养殖场户开展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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