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各设区市提高招商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工作质量,按照《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奖励标准、2021年度招商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绩效考核结果,自治区财政厅日前筹措资金3900万元,奖励2021年度招商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商务口径)绩效考评优异的设区市。
据悉,此次下达的专项绩效考评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2021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评总分排名前6位的设区市,其中,南宁市650万元,柳州市550万元,贵港市450万元,北海市350万元,钦州市250万元,梧州市150万元;奖励2021年度实际利用外资(商务口径)绩效考评总分排名前5位的设区市,其中,南宁市500万元,北海市400万元,玉林市300万元,梧州市200万元,百色市100万元。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及时落实招商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旨在发挥受奖励市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各市凝心聚力调动区内外一切积极因素,精准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开展,促进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扩量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