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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钟文昌)6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体育局了解到,自治区党委编办、教育厅、体育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全区大中小学校设置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的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办法》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区将实施“万名教练员培养计划”,多渠道培养1万名教练员。
《办法》要求,在全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以及自治区幼儿体育基地示范园增设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全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以及自治区幼儿体育基地示范园根据学校体育工作需要,原则上至少设置1个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对自治区级以上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实施体教融合学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联办共建县级以上高水平运动队学校,以及具有高水平运动员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可根据发展需要适当增加岗位设置数量。
《办法》指出,学校体育教练员主要承担学生体育运动专项技能、体能训练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选育工作,承担学校运动队训练管理、运动损伤防护康复、训练疲劳恢复等知识技能传授,以及各级各类体育赛事组织、校园体育社团活动指导、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优秀运动队共建等工作。
《办法》提出,对愿意从事学校体育教练员、体育教师工作的退役运动员,由输送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性安置到当地公办学校。积极探索建立自治区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全区学校统筹安置、单位个人双向选择的工作机制。支持设有体育师范专业的高等院校加大对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的招生力度。加大培养培训力度,为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运动员获取教师资格积极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