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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 吴丽萍 通讯员 李雪芝)6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悉,为规范我区乡村道路建设管理,《广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印发,新一轮乡村道路建设全面启动。按照计划,今年全区力争新增3800个自然村(屯)通硬化路,完成3200公里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
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即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办法》对项目施工建设、质量监督、督导检查、廉政管理及项目建成后落实管养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鼓励项目建设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合并招标等模式。项目建设用地方面,鼓励各地按“一事一议”原则无偿提供用地。
同时,《办法》还要求各地加强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在临崖临水、陡坡、急弯、平交路口等路段设置必要的护栏、标志、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在平交路口设置减速带、警示桩、爆闪灯等设施,做到应设尽设、非必要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