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其承载能力决定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7月27日,北京市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北京市节水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一审,该《条例》草案强化了“供取用排”各环节主体用水责任。专家分析称,北京是资源型严重缺水地区,北京市立法保障节水,与“双碳”目标以及绿色发展理念一致,《条例》草案的制定能形成节水工作的顶层设计,推动节水目标快速实现。
严格限制高耗水服务业发展
《条例》草案设节水措施专章,强化“取供用排”各环节主体节水责任,重点针对浪费水现象突出的用水环节和高耗水单位,严格节水责任和措施。
《条例》草案规定,北京市严格限制高尔夫球场、高档洗浴场所等高耗水服务业发展,高尔夫球场、人造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应当充分使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提供洗车服务的用水户应当建设循环用水设施,并向水务部门报送已建成循环用水设施的登记表,位于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地区内的,应当使用再生水,按照要求向水务部门提供再生水供水合同。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条例的一些内容是已经实施多年的政府规章内容上升为法规,不会带来和居民日常生活相关的服务成本增加。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鹏表示,我国是一个水资源总体分布不均衡的国家,区域之间、季节之间水资源分布差异较大,北京则是资源型严重缺水地区。北京市立法保障节水,与“双碳”目标以及绿色发展理念一致,还体现出对《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等政策的落实。“《条例》草案的制定能捋清政府、企业和个人在节水工作上履行的责任,形成节水工作的顶层设计,有助于节水工作更好地推进。”
惩戒力度升级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与此前相比,《条例》草案对浪费用水的行为惩戒力度有所加大。《条例》草案草案完善了法律责任,例如,违反本《条例》草案规定,提供洗车服务的用水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未建设、使用循环用水设施,未按规定使用再生水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向水务部门报送已建成循环用水设施的登记表、再生水供水凭证的,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有惩戒措施,也有奖励措施。对节水做出突出贡献,则有望获得奖励。《条例》草案提出,针对节水违法行为,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水务部门举报,水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水务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举报。对举报属实、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条例》草案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氛围,鼓励大家节约用水,节约资源。同时,能形成示范效应,对节水有突出贡献的进行奖励,对浪费行为予以惩戒,督促居民成良好的用水习惯。”王鹏也建议,“节水工作还应该和教育部门相结合,在基础教育中加入相关内容,从小培养学生的节水意识,形成良好的习惯。”
节水力度将进一步升级
北京属于资源型重度缺水地区,全市多年年人均水资源量一直在100立方米左右。2014年南水北调水进京后,年人均水资源量提高到150立方米左右,但仍远低于联合国认定的年人均水资源量500立方米的极度缺水标准。
水资源紧缺是北京市必须长期面对的基本市情水情,水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节水始终是解决首都水资源问题的根本路径。
事实上,北京市节水工作的开展由来已久。近年来,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北京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节水型社区创建、推进节水优先战略、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完善考核机制、推进重点行业节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以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2020年仅高品质再生水到工业利用一项,就实现节约自来水1423万立方米,一年节约出7个昆明湖的水量。
未来,北京将进一步“升级”节水力度。在《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将实施用水总量、强度双控,明确“到2025年,全市生产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30亿立方米以内”的目标。(记者陶凤实习记者袁泽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