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在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是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无效。一般来说,只要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该决议就是有效的。那么,股东会决议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网友咨询:
股东会决议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律师解答: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犯股东权利,这种情况可以分为股权转让无效、非法剥夺股东资格、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
2、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然是公司的权利机关,但其超越法律和公司章程的决议应视为无效;
3、利润非法分配,股东会违反本规定作出的决议视为无效;
4、非法任免公司人事,股东会违反上述规定作出的决议视为无效;
5、股东大会违法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资减资等决议也应视为无效。
律师补充: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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