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产权表现形式如下:
1、原始产权
(资料图片)
也称为资产的所有权,是指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经济利益主体对财产的排他性的归属关系,包括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法人产权
即法人财产权,其中包括经营权,是指法人企业对资产所有者授予其经营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法人产权是伴随着法人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一种权利;
3、股权债权
即在实行法人制度后,由于企业拥有对资产的法人所有权,致使原始产权转变为股权或债权,或称终极所有权。原始出资者能利用股东(或债权人)的各项权利对法人企业产生影响,但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4、其它形式
产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一般有六种形式:
a.按产权历史发展动形态的不同分类:物权、债权、股权。
b.按产权归属和占有主体的不同分类:原始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c.按产权占有主体性质的不同分类:私有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d.按产权客体流动方式的不同分类:固定资产产权和流动资产产权。
e.按客体的形态的不同分类: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
f.按产权具体实现形态的不同分类:所有权、占有权和处置权。